修徳 博学 求实 创新

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预通知

 

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6158号)的精神和要求,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科技厅拟于201656月对全省189家(2013年及之前立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评,考评周期2年,即201411日~201512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2013年及之前立项省重点实验室,我校共有11个,即广 东省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动物基因组学与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植物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食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 室、广东省兽药研制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果蔬保鲜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土地利用与整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森林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 微生物信号与作物病害防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生物蛋白质功能与调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兽医临床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实验室,考评周期2年,即201411日~20151231日。

 

二、考评依据

本次考评按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进行,围绕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及开放运行三大部分内容进行评议。

 

三、考评流程

本次考评主要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各依托单位以实验室主任的账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考评申请书,填写内容参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申请书》(附件2)。

四、考评结果

本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摘牌四个档次。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实验室,将根据年度预算给予运行经费资助;对整改的实验室,将实施1年限期整改;对摘牌的实验室将不再被列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五、 注意事项

  考评申请书中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以及固定人员不能重叠,系统将自动查重,一旦发现以上研究人员存在重叠情况,人才队伍结构一栏将不得分。请各重点实验室认真把关,做好考评的相关准备,具体填报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夏      85285029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申请书》(参考)

附件3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名单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