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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其所依托的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拟定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其所依托的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写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其所依托的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总结; 

       (2)负责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培育、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 

       (4)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我校已获批准设立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建设,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组织其验收与评估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协同财务处做好建设经费决算。 

       (6)协助校档案馆进行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档案的管理; 

       (7)协助人事处进行全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科研编制的管理;  

       (8)协同国际交流处组织与国外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开展交流与合作; 

       (9)负责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