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数据调查的通知
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数据调查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6〕197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省实验室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摸底和调查统计工作,现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在粤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三大类。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十二五”以来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承担任务、成果产出、经济效益等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负责人、科研团队配置和硬件设施和经费投入情况;承担任务包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情况;成果产出包括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开放共享及试验基地建设情况;经济效益包括实验室带动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调查形式
各重点实验室登录广东省实验室体系网站http://gdlab.gdstc.gov.cn/进行填报(分配账号通过网站下载),各实验室必须在3月11日前提交。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本单位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次数据调查将作为本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夏 斌,王敏 85285029
附件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数据调查的通知(PDF版)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