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发改委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第六批省工程实验室工作,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六批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创新函[2017]6156号)的通知精神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请实验室应已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领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原则上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原则上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申报项目需经市发展改革部门推荐,或经省主管部门(单位)推荐。
二、申报重点领域
请根据通知的要求,对照所支持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不在重点领域支持的领域不建议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请申报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申报书和《2017年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基本情况表》一式3份报送至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我办将择优上报至省教育厅推荐。
(2)审核批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将批复开展省工程实验室建设。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第六批工程实验室的通知.PDF
联系人:夏 斌 王 敏
电话:85285029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