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学研字〔2017〕728号)的通知精神要求,我校组织2017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能与现有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和研究方向重复。
(二)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能在我校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分支脱离组建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重叠。
(四) 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五) 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六) 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二、认定方式
请各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并于5月19日前将建议书发送到sysjs@scau.edu.cn(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交至行政楼902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建议书进行评审,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如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夏 斌 王 敏
电话:85285029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